发布日期:2025-03-09 22:06 点击次数:146
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配资线上站,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
今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
围绕如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其中,“网暴伤企”是大家讨论的热词之一。
网络暴力让民营企业“很受伤”
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个企业名誉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案例涉及传统产业、中介行业、科技企业、征信机构等不同领域,其中多数为网络侵权行为,以及“唯流量”“抹黑”企业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2024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中,某医药行业自媒体通过收集网络信息,断章取义发布企业“黑稿”,并要挟企业付费删稿。从2021年1月到2021年10月,该自媒体向5家医药企业索取了153万元人民币。
今年1月,“格力文传”发布维权进展通报称,近期,格力电器已收到公安机关出具的若干《行政处罚决定书》,李某某、高某、张某某、陈某某、王某某为了获取自身利益,在网络平台上捏造事实发布虚假消息,侮辱诽谤、造谣抹黑格力电器及高管,经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已对5名违法行为人实施了行政处罚。
同样在今年初,网络账号“尹哥普及新能源”持有人尹某通过其账号发布视频,就其此前关于蔚来公司及乐道品牌的不实言论公开道歉。
同样在今年,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太原爱尔眼科医院诉武汉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艾芬侵犯名誉权一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艾芬上诉,维持原判。有数据统计指出,截至目前,爱尔眼科与艾芬及其支持者已经涉及了18起诉讼案件,其中已有7起案件均终审判决艾芬及其支持者败诉,其余11起案件的一审判决中,艾芬方面也并无胜诉,但在极具煽动性的标签化攻击之下,企业的声誉依然受到影响。
网络暴力让民营企业“伤不起”
网络暴力除了让民营企业“很受伤”,还“伤不起”。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江帆接受采访时表示,随着网络暴力的日益猖獗,其侵害对象已经不再局限于个人,而是逐渐扩展到企业、组织甚至更广泛的社会群体。
相比于传统熟人社会,发生在网络空间中的侮辱、诽谤等网络暴力行为具有信息传播成本低、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危害影响不可控且难于消除等“新特点”。
以企业家为例,江帆说,一旦受害人的名誉、隐私与市场主体的商誉及经营信息相关联,不仅会侵害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还会损害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声誉,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将对企业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
江帆还提到了基于市场竞争发生的对商业对手的网络暴力行为,严重破坏了经营秩序,损害了公平的竞争环境。
以法治力量构筑网络暴力“防火墙”
要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如何构筑“网暴伤企”的“防火墙”?
江帆建议,加快立法的同时,网络平台也应该积极承担起预防和打击网络暴力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网暴预警预防机制,及时关停首发、多发、煽动发布网暴信息的相关账号,形成治理合力。
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吕红兵建议,制定反网络暴力法,将网暴行为的侵害对象扩展到民法典规定的民事主体配资线上站,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